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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回应诊所50元输三天液活动

##事件基本过程

3月15日前后:成都市金牛区抚琴中街的任克咳诊所为庆祝28周年,在抚琴综合市场南三巷门口设置展板,推出“50元输液3天”促销活动,每日下午4至6点展示约1小时,持续3天。推广涉及参麦、黄芪、血塞通等中药注射剂。

3月下旬:活动因被举报而中止,展板撤下,但相关照片于6月在网络传播。

6月18日:有网友发布视频引发关注,记者联系诊所,工作人员称活动“具体搞到什么时候再说”,随后挂断电话;金牛区卫健局接报后启动核实,并称将联合多部门处理。

6月19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宣传已撤,诊所称活动始于3月,仅对确需输液者开放;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核查。

6月20日:诊所负责人称因网络舆情,卫健局已叫停活动,强调输液需医生诊断。

6月21日:金牛区市场监管局通报确认,涉事诊所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已立案调查,将依法查处。

##官方回应

关于我区一诊所发布“50元输三天液”广告相关情况的通报

近日,网上出现成都市金牛区一诊所“50元输三天液”广告相关图片信息,引发社会关注。

6月18日获悉线索后,我局赓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联系金牛区任克咳诊所负责人,其称网传图片属实,是在今年3月15日前后,为了做周年优惠活动,在抚琴综合市场抚琴南三巷门口放置了展板,放置时间为每天下午4点至6点之间大约1个多小时,放置了三天后被举报,卫生健康部门随即作出了处理,后面就未再宣传了,网传照片是3月做活动时被拍下近期才传上网络。经查,金牛区任克咳诊所是辖区内的医疗机构。我局人员于6月19日到诊所现场查看,未发现放置展板。

根据网传图片,展板上的内容介绍了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属于医疗广告。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的规定,经初步核实,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已立案开展调查,对涉嫌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区卫健局加强对该诊疗机构的监管,共同做好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增加普法宣传频次,增强医疗机构守法自觉,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的发生。感谢公众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监督。

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1日

##事件警示

1.医疗服务具有特殊性,关乎患者的生命健康。医疗机构应牢记救死扶伤的使命,坚决不能将医疗行为过度商业化,不能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采取低价促销等不当手段诱导患者接受不必要的治疗,要始终把患者的利益和健康放在首位。

2.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和漏洞。

3.公众要加强对基本医疗常识的学习,了解输液治疗的作用与禁忌,树立正确的就医观念,理性看待医疗服务和价格促销,不盲目追求低价,避免因贪图小便宜而接受不必要的治疗,从而保护自身的健康安全。

事件元信息

事件热度:63
事件发生日期:18/06/2025
首次回应时间:72
官方通报时间:72
官方通报字数:589
事件持续时长:216
事件峰值时间:96
事件峰值高度: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