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基本经过
2024年4月24日凌晨1时许,违法行为人石某某和夏某某在长垣市蒲西街道某商业街偶遇董某某,后将其拖拽至女公共卫生间内,崔某某为追求精神刺激,无事生非,随意殴打、撕扯董某某,并逼迫董某某吸香烟,违法行为人程某与石某某、夏某某在现场用手机录制视频并起哄助威,于事后将视频转发给崔某某。
4月26日,警方接到指令后展开调查,确认违法行为人均为成年人且无业。
4月28日,警方通报对四人以寻衅滋事处以行政拘留13日并罚款1000元。
## 事件警示
1.事件反映出部分青少年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严重缺失。警示学校与家庭,法治教育不能停留在课本,必须通过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方式,让青少年清晰认识暴力行为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从内心深处树立“暴力不可为”的底线思维。
2.家长应密切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社交圈及行为异常,通过日常沟通建立信任,让孩子敢于在遭遇威胁或侵害时第一时间求助。同时,要明确向孩子传递“不可施暴、也不容忍暴力”的坚定态度。
3.此类暴力往往源于长期积累的矛盾或扭曲的心理状态。学校需加强生命教育、共情能力培养与心理健康辅导,帮助学生学会理性处理矛盾,并对有心理困扰或行为偏差的学生进行早期识别与科学干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