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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卖骑手溺亡保险公司拒赔

## 事件基本经过

1.2024-08-13

美团众包骑手李某(32岁,江苏盐城人)在苏州吴中区送餐途中被路人发现跌入景观河道;群众报警后消防、急救到场,于 19:15 确认溺水身亡。警方初步排除刑事案件。

2.2024-08-14

李某家属向承保“众包骑手意外险”的某财险公司江苏分公司报案并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 60 万元。保险公司口头回复:需核实“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3.2024-08-20

保险公司出具《拒赔/拒付通知书》,理由:

① 李某落水时点无订单、无轨迹,无法证明处于“配送过程中”;

② 保单特别约定“仅对接单后至送达完成期间”承担意外责任,溺亡不在该时段;

③ 死亡直接原因为“溺水”,不属于交通事故,不符合扩展条款。

家属当场表示异议。

4.2024-08-27

家属委托律师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判令保险公司赔付 60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法院当场立案受理。

5.2024-09-12

虎丘区法院召开庭前会议,调取李某手机后台数据:

• 18:03 仍在“听单”状态;

• 18:05 系统定位消失(手机进水离线)。

法官初步认定“可视为工作时间”,建议双方调解,保险公司坚持拒赔。

6.2024-10-08

虎丘区法院公开宣判:

① 骑手每日必须购买一日意外险,保费自酬,具有强制性质;

② “接单后至送达完成”条款属限责条款,保险公司未尽提示说明义务,对投保人不生效;

③ 溺水系外来突发意外,符合“意外伤害”定义。

判决:10 日内赔付 60 万元。保险公司当庭表示上诉。

7.2024-10-21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二审;截至 2024-12 仍在审理中,事件调查阶段完结。

## 官方通报

截至目前,该事件暂无官方通报。

## 事件警示

外卖骑手溺亡遭拒赔警示:平台强制日险不能成“花瓶”,保险公司须对限责条款醒目标注、口头说明;骑手应留存接单、轨迹、通话记录,遇险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证据;监管应把“强制险”纳入实时稽核,对拒赔合理性实行抽查问责,让新业态从业者不再“裸奔”,才能真正守住灵活就业者的生命底线与家庭希望。

事件元信息

事件热度:22
事件发生日期:26/08/2024
首次回应时间:0
官方通报时间:0
官方通报字数:0
事件持续时长:0
事件峰值时间:0
事件峰值高度: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