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基本经过
1. 2015年1月,曾女士通过相亲认识在成都一家银行上班的尹某,尹某比曾女士大4岁,四川南充人,居住在成都市温江区。
2.2020年7月31日,曾女士与尹某到成都市双流区民政局领证结婚 ,同年10月办酒席后住进男方家,婚房是170多平方米的大平层,婚前曾女士在父母资助下买了两套房子和一辆奔驰车,婚后经济保持独立。
3.2024年1月18日,因婚后三年无小孩,曾女士主动提出离婚,成都市温江区法院受理其离婚案,曾女士要求判决离婚并分割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近1000万元,但法院仅判决支付给曾女士5万多元。此外,尹某主张分割曾女士婚前两套房子,因未举证未获法院支持。
4.2024年7月17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曾女士与尹某离婚。尹某支付曾某5万余元,驳回曾某其他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尹某名下理财资金系其父母财产及亲戚委托投资理财的资金,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故未支持曾某分割约700万元资产的诉求。
5.2024年7月18日,曾某因对离婚判决不满,在网上发布实名举报视频。视频称其前公公(发改委退休干部)、前婆婆(工行南充分行退休职工)家庭资产近亿,有3套住房、8处商铺及大量名贵家具字画,质疑财产来源。
6.2024年7月19日,南充市发改委发布情况通报。表示已联合中国工商银行南充分行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将根据核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7.2024年7月30日,联合调查组向举报人曾某当面反馈核查情况。调查组查明被举报的“前公公婆婆”没有利用原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8.2024年7月31日,曾某与前夫尹某在温江区人民法院调解室达成和解并签订协议书。 协议明确双方均认可调查组的结论,尹某一次性向曾某支付经济补偿金140万元,任何一方不得再主张任何财产分割和补偿。曾某在核查情况上签字确认。
9.2024年9月1日前尹某方面按协议约定将140万元补偿款项全部支付到位。10.2025年2月2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曾某的再审申请。
11.2025年6月曾某再次发声,称举报一年未公布核查结果。南充市发改委表示核查报告已送达当事双方并明确认可,未公开发布是因涉及当事人个人家庭隐私。
## 官方通报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4年7月19日就此事发布了官方通报。通报的原内容如下: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报原文:
关于网传“曾某实名举报尹某光(系我委原价格调控科科长,于2018年退休)、漆某华(中国工商银行南充分行原计财处处长,于2004年退休)家庭财产与实际收入不符”情况,我们高度重视,已联合中国工商银行南充分行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下一步将根据核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2025年6月27日,南充市发改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称,实名举报后他们及时进行调查,也把调查结果反馈给了举报人曾女士,曾女士已签字按手印,认可调查结果。对于为何不公布核查结果,工作人员表示涉及到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不便对外通报。
## 事件警示
1.对于公众而言,公民监督意识在增强是好事,但要确保举报基于充分事实和证据,不能仅凭猜测或道听途说。同时,面对此类事件,公众应理性看待,避免未经证实就妄下判断,被片面信息误导。
2.从公职人员角度出发,这警示他们要时刻保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如实申报财产 ,工作中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生活里也要规范自身及家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公职队伍形象。
3.在制度监管层面,相关部门要完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示与核查机制,加强监督的力度和频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腐败滋生。面对公众质疑,调查需公开透明,及时公布调查过程和结果,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