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基本经过
1.2024 年 11 月 2 日,重庆工商大学艺术学院 2018 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生成某某发视频,实名举报其所在艺术学院的指导老师和学院副院长存在恶意阻止毕业、学术霸凌等问题。成某某称举报内容均有聊天记录、录音等,愿意为自己说的话负法律责任。
2.2024 年 11 月 2 日晚,重庆工商大学发布通报称,学校针对该毕业生在网上反映的情况,向其学院老师、同班同学等进行了详细调查核实,其反映的指导老师和学院副院长恶意阻拦其毕业和学术霸凌情况不属实。学校通报显示,2022 年 5 月 14 日,艺术学院组织 2018 级应届毕业学生毕业设计答辩,成某某毕业设计未通过答辩。5 月 20 日,学院按规定组织未通过答辩的应届毕业生第二次补答辩,成某某无故缺席。事后成某某要求学院为其单独组织 “第三次答辩”,由于该诉求不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学院未予支持。按规定,成某某可以以结业生身份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报名重修毕业设计,通过毕业设计答辩后可申请毕业证和学位证。2022 年 12 月,成某某重修毕业设计后通过答辩,获得毕业证与学位证。
3.2024 年 11 月 6 日,举报人成某某针对校方的通报再次发声,称并非无故缺席二次答辩。成某某表示指导教师在连续否定十多个选题后,第一次答辩时否定她的作品,并拒绝指导她进行修改,说无法修改,最终导致她未能参加二次答辩。后来她才知道在疫情的大背景下,学校回复可以 “使用剧本” 毕业,但该答辩规则未进行公开公示,让指导教师通过企业微信通知,其他老师都进行了通知,但是她的指导老师未进行通知。成某某还称,殷姓院长认为她的作品符合本科生毕业标准,多次表态可以组织第三次答辩,以纠正之前的错误与不公,而李姓副院长则多次回复学院没有三辩的安排。成某某希望学校对她提出的问题调查核实,并公开事实真相,及时纠正通报中没有核实清楚的问题。
4.2024 年 11 月 6 日,重庆工商大学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校方已经注意到了该同学的最新发声,至于后续会如何处置,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情况,会按照程序公布进展情况。
## 官方通报
“近日,一学生在网上反映其受到恶意阻拦毕业、学术霸凌问题,学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调查,现就调查情况通报如下:该学生为我校艺术学院 2018 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生。2022 年 5 月 14 日,艺术学院组织 2018 级应届毕业学生毕业设计答辩,成某某同学毕业设计未通过答辩。5 月 20 日学院按规定组织未通过答辩的应届毕业生第二次补答辩,成某某同学无故缺席。事后成某某要求学院为其单独组织‘第三次答辩’,由于该诉求不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学院未予支持。按规定,成某某同学可以以结业生身份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报名重修毕业设计,通过毕业设计答辩后可申请毕业证和学位证。2022 年 12 月,成某某同学重修毕业设计后通过答辩,获得毕业证与学位证。学校针对该同学在网上反映的情况,向其学院老师、同班同学等进行了详细调查核实,其反映的指导老师和学院副院长恶意阻拦其毕业和学术霸凌情况不属实。感谢社会各界对我校的关心,我们将继续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教学管理,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重庆工商大学
2024 年 11 月 2 日
## 事件警示
1.高校应建立健全明确、透明的毕业审核标准和流程,避免因标准模糊导致师生之间的误解和矛盾。同时,要确保审核过程的公正性,加强对审核环节的监督,防止个别教师滥用权力。
2.学校需要建立有效的学生申诉机制,当学生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有便捷、可靠的途径进行申诉,并且申诉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3.高校要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杜绝教师出现学术霸凌、恶意阻拦学生毕业等不当行为。
优化调查处理方式:在处理学生举报事件时,高校应避免自查自纠这种容易引起质疑的方式,可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确保调查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增强公众对调查结果的信任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