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基本经过
1.2024年9月20日,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焦某某乘坐网约车司机史某的车辆前往从业资格考试中心,快下车时便装亮证要求检查营运“两证”,史某以单人便装执法不合规为由拒绝配合。随后史某的网约车账号被封禁,半小时后解封,但仍失去部分收入来源。
2.2024年9月22日,史某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举报,展示齐全的营运证件,称自己靠网约车抚养两个孩子,质疑焦某某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其到焦某某单位理论时,对方否认执法并称其“胆子不小”,现场有考核员在场。
3.2024年9月23日,合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回应,称焦某某非该支队人员,理论上无执法资格。
4.2024年9月24日,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报,认定焦某某存在不当执法行为,决定给予其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正按程序办理。同日,史某账号解封,焦某某书面道歉,史某表示接受道歉但不满处理结果。
## 官方通报
通报时间:2024年9月24日
通报单位: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9月22日,发现针对我局工作人员焦某某的网络投诉后,我局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发现焦某某存在不当执法行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给予焦某某警告处分,调离岗位。目前正按程序办理。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感谢广大媒体和网民的关心和监督。
## 事件警示
1.执法权不可任性滥用。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执法需不少于两人且亮证表明身份。涉事人员无执法资格却便装亮证检查,甚至疑似施压封禁司机账号,是对权力边界的公然逾越,警示公权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2.程序正义是执法底线。单人执法、身着便装等行为,违背《道路运输条例》中“2名以上人员参加”的明确要求。缺少程序规范的执法,易演变为权力寻私,只有严守流程才能保障执法公正。
3.权力监督需闭环有效。从司机举报到官方处分,暴露基层对执法资格与行为的监管漏洞。唯有强化日常教育与过程监督,及时纠偏“不当执法”,才能维护政府公信力与群众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