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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大学生与醉汉冲突事件

## 事件基本经过

2024年3月31日晚,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学生小超与另外两名男同学在校园栅栏处与3名醉汉发生口角,之后,三名醉汉强行闯进校园,其中一名男子上前掐住小超脖子,小超感到窒息,挥拳反击,把男子打倒在地;男子头部撞到地上,被医院诊断为脑疝,做了开颅手术,并从ICU转到了普通病房。当晚当地警方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

小超的父亲称,一名校内女学生在拿外卖时遭到校外三名醉酒男子挑衅。小超与另外两名男同学见状上前制止,在校园栅栏处与3名醉汉发生口角,最终产生肢体冲突。

4月1日,小超父亲收到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拘留通知书,小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4月12日,济南警方成立法制、刑侦等多警种组成的专案组进驻济南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对该案提级办理。

4月16日凌晨2时许,小超被取保候审。

6月6日,警方通报涉事学生不存在“制止调戏女生”,属防卫过当。

## 官方通报

2024年3月31日,济南市高新区某学校发生一起学生与校外人员打斗案件。接报警后,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迅速出警处置,后立案侦查并商请同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4月12日,市公安局提级办理,全面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询问讯问、视频分析和伤情鉴定等工作,案件已侦查终结。

经查,3月31日20时22分,济南某公司员工曾某明(男,26岁)、杨某(男,34岁)、李某磊(男,27岁)聚餐饮酒后返回公司,步行路过学校大门北侧围墙栅栏外时,见有外卖员给学生递送外卖,遂隔着栅栏随口跟喊“奶茶、外卖”。栅栏内侧校内一女学生询问“有我的奶茶吗”。三人说“没有”,后向北行。女学生随口骂了一句,取走外卖离开。曾某明等三人听到骂声返回栅栏处问谁骂的,见无人回应,继续沿人行道北行。

正在此处的学生孟某某(男,17岁)、李某瑞(男,18岁)、张某(男,18岁),见曾某明等人离开后,孟某某、李某瑞随即开始冲校外辱骂。曾某明三人听到骂声后再次返回,朝栅栏内问谁骂的。孟某某、李某瑞又多次辱骂曾某明三人,从地上捡起土块朝栅栏外扔去,但未砸中曾某明等人。随后双方发生言语冲突,在栅栏内外两侧同时走到学校大门口,隔着电动伸缩门对骂。

20时27分52秒,杨某侧身双手推开电动伸缩门,与曾某明不顾保安阻拦进入学校,与孟某某等三名学生迎面发生推搡,李某磊紧随进入。杨某用左手推孟某某颈前部(经对现场视频进行技术分析,接触时长约0.16秒),孟某某后退避开。曾某明伸手欲抓孟某某右臂,孟某某挥拳连续三次击打曾某明头面部,致曾某明仰面倒在柏油地面上,又击打李某磊致其倒地,并追打杨某。20时28分40秒,双方冲突结束。期间,杨某、李某磊与李某瑞、张某互有肢体冲突,均未造成损伤。经鉴定,曾某明因外伤致脑挫裂伤、颅内出血伴有神经症状和体征,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

20时32分接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期间,孟某某、杨某代表双方在接处警登记表上签字,未签订调解协议书。当晚,曾某明送医后诊断为脑疝,伤情危重。4月1日,高新区分局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查调查,并依法对孟某某刑事拘留。

经审查认为,孟某某等人系在曾某明等3人与女生未发生直接冲突且均已离开现场的情况下,辱骂他人、扔掷土块,不存在“制止调戏女生”的情形。杨某等人强行进入校园并推抓孟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做出处理。孟某某连续击打曾某明、杨某、李某磊三人,并造成曾某明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具有防卫性,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涉嫌故意伤害罪。

济南公安将严格依法办理案件,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予以保障。

济南市公安局

2024年6月6日

## 事件警示

1.在面对醉酒者等情绪不稳定人员时,首要原则是避免正面冲突和言语刺激。醉酒者行为不可预测,与其纠缠或对抗极易导致事态升级。主动避开、保持距离,并第一时间寻求保安或警方帮助,是更安全、更明智的选择。

2.学校需将公共安全教育和冲突应对技巧纳入常态化教育中,通过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方式,帮助学生树立风险意识,掌握“如何正确避免冲突、如何有效求助”的实用技能。

3.在事件真相未明前,舆论极易因“大学生”“醉汉”等身份标签陷入对立叙事。公众需保持理性,尊重司法调查,避免通过碎片化信息进行道德审判或网络暴力,以免干扰司法公正或造成二次伤害。‌‌

事件元信息

事件热度:42
事件发生日期:31/03/2024
首次回应时间:0
官方通报时间:0
官方通报字数:1092
事件持续时长:336
事件峰值时间:312
事件峰值高度: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