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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重疾险后查出重病却遭拒赔

## 事件基本经过

1.2022年8月28日:湖北蕲春范女士(化名)向某保险公司投保综合医疗保险,含200万元恶性肿瘤费用保额。投保时,保险公司未就合同中“原位癌免责”条款作出明确解释说明。

2.2023年5月25日:范女士被医院诊断为左侧及右侧甲状腺乳头状癌,经治疗后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材料。

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以范女士所患疾病属于“原位癌”为由拒绝按恶性肿瘤保险责任赔付,仅同意按一般医疗保险责任处理,双方产生争议。

3.2024年8月27日:蕲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原位癌”属专业术语,保险公司未举证证明已向投保人明确解释,且无法证实案涉疾病属“原位癌”,故未采信拒赔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4.后续进展: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官方通报

截至目前,该事件暂无官方通报。

## 事件警示

1.投保人需坚守诚信底线:投保时须遵循“有问必答”原则,对照体检报告和病历如实填写健康告知,切勿隐瞒既往病史或异常指标,避免因未如实告知埋下拒赔隐患。同时主动研读条款,明确保障范围、理赔标准及免责内容,摒弃“确诊即赔”误区。

2.保险公司应履行告知义务:对免责条款、专业医学术语等关键内容,需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明确说明,留存告知证据。条款设计需符合医学标准,杜绝模糊表述或不合理理赔条件,践行最大诚信原则。 3.维权与监管需形成合力:消费者遇拒赔可留存保单、病历等证据,通过12378热线投诉或法律途径维权。监管部门应严处销售误导、条款瑕疵等行为,倒逼行业规范,守护保险“风险保障”本质。

事件元信息

事件热度:25
事件发生日期:27/08/2024
首次回应时间:0
官方通报时间:0
官方通报字数:0
事件持续时长:0
事件峰值时间:0
事件峰值高度: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