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基本经过
2024年3月6日,广东中山,张某是一家玩具公司的老员工,公司厂规第4条规定,在厂内赌博、打骂、吵架、无理取闹的送公安部门处理并开除出厂,张某签名确认了该厂规。某日,张某进入女厕所大约10秒后,又出来进入男厕所,当时有女员工正在如厕。
当天,公司向张某出具处分通知书,以其违反厂规第4条无理取闹、进入女厕所为由,对其做出开除决定。
张某辩称,当天他因拉肚子,不小心误入女厕所且不超过10秒钟,发现后立即走回男厕所,公司以此认定他无理取闹、违反“厂规”,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随后,张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5900元,及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的代通知金2700元。仲裁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张某不服,并诉至法院。
法院审判为员工行为主观上存在恶意,有违公序良俗,公司解雇合法。
